• 微信
24小时在线下款放水口子-点我申请 晚上十点后黑户花户放水口子-点我申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营销

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2025无视黑一千的小额贷款『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作者:工作方案,贷款,项目时间:2024-09-17 12:57:18 阅读数: +人阅读

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工作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上级妇联关于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的工作部署,持续巩固和发展我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工作成果,更好地帮助妇女解决在创业、生产经营和扩大生产过程中资金紧缺问题,促进和带动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高明区妇联、高明区财政局、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行)联合开展第五期高明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佛山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高明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高明发展大局,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施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为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解决妇女在创业和发展生产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以创业带动就业,帮助更多妇女发展生产,引领妇女通过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为高明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本贡献巾帼力量。

  二、项目领导机构

  为加强我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帼梅(区妇联主席)

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2025无视黑一千的小额贷款『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副组长:黄兰芬(区妇联副主席)

  谭惠洁(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田雪宏(佛山农商银行高明支行副行长)

  成 员:谢素文(区妇联组联和家儿部部长)

  张铁牛(区财政局社会保障股二级主任科员)

  区德铭(佛山农商银行高明公司业务部副总)

  区阳珊(区妇联组联和家儿部妇女贷款项目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兰芬同志兼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外发文。

  三、实施时间

  2023-2025年,时间3年。

  四、实施目标

  在2012-2022年实施妇女贷款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项目成果,扩大项目的综合效应。2023-2025年,每年为妇女及巾帼致富带头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扶持,进一步缓解妇女创业和扩大生产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直接让约200名妇女受惠,间接带动约2000名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助力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

  (一)贷款对象。具有本地户籍、年龄在18至60岁、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妇女。其中,优先考虑致富带头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中有创业意愿和能力及项目的妇女;优先扶持参与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有关工作的妇女。如贷款对象满足人社部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向人社部门申请,不能重复申请。

  (二)贷款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信观念强,信用良好;家庭劳动力充足,经营管理能力较强,自身或家庭所从事的创业项目有较稳定收入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金能力;没有违法乱纪行为;满足贷款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用途。用于妇女创业、发展生产等项目,不得用作购置生活用品、治病、子女上学等非生产性项目,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具体贷款用途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的农业生产投入;

  2.购置小型农用机具、服务于生产经营的交通运输工具,建造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等方面投入;夜间高炮不审核三分钟下款的

  3.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环节的生产经营性投入;

  4.有助于乡村振兴的文体旅创业项目,如农家乐、民宿、餐饮店等生产经营性投入;

  5.“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培训等有关工作的投入;

  6.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妇女创业项目。

  六、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贴息

  (一)贷款额度:具体贷款金额由经办金融机构视借款人的生产经营项目需要、综合还款能力等情况确定,妇女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女农民合作社和巾帼示范基地(龙头企业)的负责人、家庭农场、女专业大户等,经获省妇联审批同意贴息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0万元。

  (二)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所从事创业、发展生产项目的生产经营周期、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等实际情况,由借贷双方具体商定,一般为1-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申请且符合展期条件的,可按规定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三)贷款利率: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基点执行。项目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审批完成时最近一个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50基点。

  (四)贷款贴息:按办理贷款时最近一个月发布的一年期(LPR)(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给予贴息,超出部分由贷款妇女自行支付。对展期和逾期的贷款,不予贴息。项目第四期、第五期内每名妇女享受省、区贴息资金扶持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贷款30万元妇女只限享受省大额贴息资金扶持1次(含前四期项目)。

  七、贷款归还和担保

  (一)贷款归还:借款人必须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时间和方式由借贷双方具体商定。对不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的,将不能再申请项目贷款。

  (二)贷款担保:借款人不需抵押但需提供有效的保证人担保,保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并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保证人必须是高明区辖范围内的自然人,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并具有代为清偿贷款的能力;

  2.保证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没有违法行为或不良嗜好习惯;

  4.农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贷款发放和管理、责任及处罚

  (一)贷款发放和管理按农商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区妇联将不定期对贷款项目进行督查,经发现贷款用于规定用途范围外或借款人不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不予贴息。(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还本息,且经区妇联和农商银行同意延期的除外)。

  九、贷款和贴息流程

  (一)贷款流程

  1.符合条件的妇女自愿向村(社区)妇联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佛山市高明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情况证明、经营情况证明等基本材料,提交所在村(社区)妇联审核,初审通过后报镇(街道)妇联。

  2.镇(街道)妇联对贷款申请人资格、基本条件、经营项目等进行初审后,上报区妇联;以申请人按妇联和农商银行要求提交所需全部资料为前提,镇(街道)妇联从受理申请到与农商银行联合初审完成报送区妇联,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3.区妇联接受、审查镇(街道)妇联推荐的申请材料并加具意见后移交农商银行;区妇联从接到申请至审查推荐完毕,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4.农商银行按照贷款管理相关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自主审核、发放、管理以及回收,核定申请人创业贷款额度,并定期将审批进度报区妇联备案。农商银行从收到区妇联的审查推荐资料至完成贷款发放,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贴息流程

  借款人在季度结息日(每季20日)以及本金到期日前存入足额贷款本息金额。农商银行扣收借款人本息后,需在季度结束次月1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贷款本金到期收息以及贷款季度收息情况的相关报表及贷款利息收取凭证报区妇联审核。区妇联审核无误后,将基准利息部分的贴息资金转入原借款人结算账户。

  十、经费来源及管理

  2023—2025年贴息资金由上级财政和区财政统筹解决,贴息资金据实拨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十一、职责分工

  (一)妇联组织

  1.区妇联:组织项目实施和监管,对妇女进行项目、信用和还贷宣传;指导各镇(街道)妇联开展项目工作;接受、审查镇(街道)妇联推荐的贷款申请材料并加具意见,向经办金融机构报送推荐材料;加强财务管理,接受验收考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协调区财政局落实贴息资金,对贴息资金进行管理,及时发放贴息资金;建立妇女创业项目档案;定期开展项目调研督导,跟踪借款人的项目生产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及时向市妇联上报项目报表和项目工作报告。

  2.镇(街道)妇联:协助区妇联做好项目的宣传和推介工作,定期对妇女进行项目、信用和还贷宣传;指导各村(社区)妇联筛选符合条件的创业贷款对象,对贷款申请人项目初审并上报区妇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妇女农业技术培训;定期开展项目调研督导,跟踪借款人的项目生产情况,监督指导借款人合理使用贷款资金;协助做好贷款回收工作,贷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做好还贷跟踪提醒服务。

  3.村(社区)妇联:负责接收妇女创业贷款申请表,对申请人的项目真实情况、个人信誉状况、个人习性等进行初审,如发现虚假信息或影响还贷的情况,应拒绝申请;如申请人满足人社部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指导其优先向人社部门申请;协助农商银行信贷员的贷款调查工作,如实汇报所掌握的贷款户的基本情况,定期开展项目调研督导,跟踪借款人的项目生产情况,监督指导借款人合理使用贷款资金。

  (二)区财政局:配合区妇联制定完善项目工作方案;负责将市下达的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全流程规范管理;2024-2026年,每年将区级财政贴息资金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做好资金下达工作,根据区妇联提出的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监督贷款贴息资金的使用和发放情况,接受上级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三)农商银行:负责配合制定项目贷款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尽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提供利率优惠、优先办理、简化手续等服务;设定专岗负责做好贷款管理工作,及时将相关报表和资料报送区妇联;原则上每月5日前将上月妇女贴息贷款的审批和发放、本金和利息回收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统计表报区妇联备案;做好贷后跟踪检查,定期与借款人联系,掌握资金使用及项目经营情况;做好贷款回收工作,确保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四)借款户:提出贷款申请;提供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承诺按时按约归还贷款,贷款全部用于投资计划项目的生产经营;引领、带动其他妇女群众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十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镇(街道)妇联、农商银行高明区域各一级支行要充分认识妇女贷款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适合本镇(街道)实际、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二)强化服务,保证质量

  1.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妇女创业贷款贴息项目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贷前、贷中、贷后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我区妇女创业贷款贴息项目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及时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建立工作台帐。

  2.农商银行对妇联组织推荐的贷款申请人,要优先扶持、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在贷后管理过程中如发现借款人出现违反贷款合同约定条款或出现影响贷款归还风险等问题时,应及时知会区、镇(街道)妇联,并认真处理好相关问题。

  (三)加强沟通,建立机制

  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妇女贷款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事项,确保妇女贷款项目顺利运行,推动我区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帮助城乡妇女实现增收致富。

  (四)强化监督,规范管理

  1.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广东省2025无视黑一千的小额贷款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人大、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2.专项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奖惩,并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秒下款不查征信的网贷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5000秒下款的网贷.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故变更或中止时,区妇2025无视黑一千的小额贷款联2023年秒下款的网贷应及时向上级妇联申请项目终止或变更,对因故中止的项目,上级财政部门将收回全部或部分专项资金。

  哪里能借两万立马到账高明区妇联


最好的借款平台排名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3183984895@qq.com

九亦思

当你还撑不起你的梦想时,就要去奋斗。如果缘分安排我们相遇,请不要让她擦肩而过。我们一起奋斗!